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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4日,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根据《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丰合检测(2018)验字第12-025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对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武义鑫锋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及施工单位)、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浙江丰合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武义县泉溪镇茆角工业功能区世纪路21号,是一家专业从事保温杯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性质为技改,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规模为年产保温杯1600万只/年(自有厂区生产线产能为600万只喷漆保温杯/年,租用厂区为1000万只免漆保温杯/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4年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6月19日企业通过了环评审批(武环建[2014]118号)。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租用相邻企业浙江武义展润健身器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8000m2)进行产能扩建,实施年产1000万只免漆保温杯生产线项目,同时对现有厂区生产线加热工艺进行改造(现有清洗和喷漆烘干为电加热工艺,技改后为天然气加热工艺)。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企业生产规模调整至年产保温杯1600万只/年(现有厂区生产线产能为600万只喷漆保温杯/年,新建厂区为1000万只免漆保温杯/年)。技改项目于2017年11月通过武义县经济商务局备案,备案号为[30000171025105729A]。
企业于2018年4月委托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9日通过了武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武环建[2018]109号)。
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9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范围为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年产16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即现有厂区生产线产能为600万只喷漆保温杯/年,新建厂区为1000万只免漆保温杯/年),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经核查,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生产工艺方面:项目实际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项目实际焊机减少4台,抛光机减少2台,割头机、滚劲机各减少1台,压口机增加1台,喷台增加3座为备用,其余设备与环评基本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与环评一致。
原料使用方面:项目原辅材料种类与环评基本一致,消耗量与实际产能相匹配。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水冲击式除尘装置除尘水、水涨废水、清洗废水、喷漆废水和生活污水。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水冲击式除尘装置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涨废水、清洗废水、喷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30t/h,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纳管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有抛光粉尘、喷漆废气、喷漆烘干废气、丝印废气、燃气热风炉废气、焊接烟尘和清洗烘干工序烘干废气。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抛光粉尘集气后经水冲击式除尘装置处理后15 m高排气筒排放,共7根排气筒;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过滤+UV光解+活性炭过滤棉过滤”处理后15 m高排气筒排放;丝印废气经1套活性炭处理后15 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燃气热风炉废气收集后经1套“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与一起经15 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气直接排放,已加强车间通风;清洗烘干工序烘干废气收集后8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高噪声源设备已采取加固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油墨罐、清洗剂包装袋、污泥、废印刷版属危险固废,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厂区西北侧已建危废仓库,约为200m2;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总)锌、氟化物、石油类的日均最大值分别为136mg/L、1.46mg/L、1.39mg/L、20mg/L、3.20mg/L、0.08mg/L、5.3mg/L、1.13mg/L,pH值范围为7.09-7.52;生活污水外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的日均最大值分别为154mg/L、19.5mg/L、2.82mg/L、85mg/L、2.95mg/L,pH值范围为7.01-7.48;所测项目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他企业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排气筒A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31.3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为0.876kg/h、最大去除率为80.7%;所测甲苯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1.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67×10-4kg/h、去除率为83.7%;所测二甲苯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0.0062mg/m3、 最大平均排放速率为3.72×10-2kg/h、最大去除率为78.7%;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烘道排气筒B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5.22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为9.29×10-3kg/h、最小去除率为84.0%;所测甲苯排平均放浓度为<1.5×10-3mg/m3、排放速率为5.56×10-6kg/h;去除率为64.6%;所测颗粒物平均折算排放浓度为6.1mg/m3、排放速率为1.36×10-2kg/h,所测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排放浓度为8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1.71×10-2kg/h,所测氮氧化物平均折算排放浓度为141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309kg/h,烟气黑度为0.5级;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丝印废气排气筒C出口所测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最大浓度为1.29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为1.70×10-3kg/h、最小去除率为76.1%;所测甲苯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1.5×10-3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为9.92×10-7kg/h;所测二甲苯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6.05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为8.00×10-3kg/h、最小去除率为73.8%;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所测颗粒物平均折算最大排放浓度为6.6mg/m3、排放速率为4.60×10-2kg/h,所测二氧化硫平均折算排放浓度为7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6.73×10-4kg/h,所测氮氧化物平均折算排放浓度为66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7.72×10-3kg/h,烟气黑度为0.5级;
验收监测期间,抛光废气排气筒E、F、G、H、I、J、K出口所测颗粒物等效排放速率为1.18kg/h;
喷漆废气、抛光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相应标准;喷漆排气筒、喷漆烘道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所测的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 0.313mg/m3,甲苯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1.5×10-3mg/m3,二甲苯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4.5×10-3mg/m3,所测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1.4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昼间噪声为59.2-61.7dB(A);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油墨罐、清洗剂包装袋、污泥、废印刷版属危险固废,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厂区西北侧已建危废仓库,约为200m2;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5、污染物排放总量
表27 废水监测因子年排放量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mg/L) | 年排入外环境量(t/a) | 总量控制值 (t/a) |
污水排放量 | / | 16411 | / |
化学需氧量 | 50 | 0.82 | 0.93 |
NH3-N | 5 | 0.08 | 0.09 |
表28 废气监测因子年排放量
污染物名称 | 两日平均速率(kg/h) | 全年运行时间(h) | 核算排放量(t/a) | 合计 (t/a) | 环评预估值 (t/a) |
VOCs(排气筒A) | 0.551 | 700 | 0.386 | 0.468 | 0.476 |
VOCs(排气筒B) | 4.66×10-2 | 1400 | 0.065 | ||
VOCs(排气筒C) | 9.67×10-3 | 1800 | 0.017 | ||
SO2(排气筒B) | 2.84×10-2 | 1400 | 0.04 | 0.06 | 0.16 |
SO2(排气筒D) | 8.39×10-3 | 2400 | 0.02 | ||
NOx(排气筒B) | 0.303 | 1400 | 0.42 | 0.44 | 0.75 |
NOx(排气筒D) | 8.48×10-3 | 2400 | 0.02 |
VOCs以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总和计。
项目向外环境年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批复文中关于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项目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废气的建设,以符合整治规范的要求,规范排气筒的设置,以符合确保废气中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优化废气、废水治理工艺,规范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流程和废气运行管理台账;
(3)加强危险固废的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储存管理,做好危废堆场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治二次污染。
(4)进一步提升废气治理效率,后续按照《工业涂装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 2018)要求加强管理,确保项目涂装废气排放达到最新标准。
验收组人员:
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2月22日
公示网站:http://cn.shuanglicup.com/
举报电话:0579-87712277